Archive for ‘ 九月, 2010

茶凉了,我再给你续上吧

杏花楼的西米露是最好喝哒~然,现在的杏花楼已不再做任何外卖小点。统一酒店餐饮规模。于是对于我来说——世间再无西米露和杏仁霜。

中秋节去了趟吴江路休闲街,整顿得有模有样,小资化。话说谁还能想起当年这里布满新疆人卖羊肉串热气腾腾的景象?真羡慕武侠江湖剧里的悦来客栈,一碗茶一两肉都可以作铜板买卖。唉~有多久没见过路边的大排档了?油腻腻的桌子,破口的面碗,水垢模糊的玻璃杯以及摇头晃脑粘满灰尘的风扇,还有风扇下低飞的蚊蝇。食物却出奇得地道好吃,坐在对面的人怎么看怎么温暖,柔肠百转。

如今物价越来越高,食品越来越山寨。以吃不死你为食品安全的最后堡垒。坐在空调间里轻转眼前的茶杯,身边的人来来往往面目全非,不知何时来的人也在不觉中离去……

茶凉了,我再给你续上吧。

It’s my treat

大一军训时教官随口问班长:“大学每月生活费多少?”班长说:“五六百。”一旁的人瞎起哄道:“他有女朋友的,要七八百了。”这就引发一个问题:为何约会需要男生付钱?

我的论点不在于女权平等的AA制也不在于男士风度的讨论上。我想说的是学生时代的约会费。学生并没有贷款偿还能力也就是说没有工资。而之前所说的男女平等和彰显绅士风度的基础在于具有工作能力获得劳动报酬的前提下构成的。学生所花的钱全部来源于父母,也就是说是父母在照顾儿子的女朋友。父母有养育儿子的义务但是并没有义务连同儿媳一块儿照顾进去,除非童养媳光源氏,更何况女朋友和儿媳之间并不相等,这就对男孩子的父母不公平,他们在照顾一个陌生人。所以说学生时代的我们不要太计较究竟谁付钱,男生也别太执着于礼貌风度问题,无论谁付都是背后父母出钱,是他们给了男孩子们在女朋友面前的尊严。不是男朋友的钱,花得再爽气也是慷他人之慨借花献佛,这并不能使他在我心中加分。

想起勖聪恕质问喜宝为何选他父亲,他说:“是因为钱吗?我也有钱,他的钱就是我的。”喜宝心想,你父亲的钱又怎么会是你的?

母亲从小教育,对于家里的东西你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我惶恐不可终日,仿佛所有的东西在一瞬间可以全部失去,因为一切的一切并不是我劳力所得,她可以随意剥夺我一切。所以后来在我的人生观中有了一条:没有什么东西不可以失去。他们已经尽到了养育的责任而我却没有依赖他们享受的权利。非常羡慕那些向父母索要iphone, ipad,nano等等东西的孩子,这是我开不了口的。我清醒而自知,如果想要就必须凭自己的能力去买,父母有再多的钱愿不愿给我花又是另外回事。所以法条解释尤为重要,养育赡养并不只限于经济支持,人需要关怀需要爱需要尊重需要自尊。